2019年是平顶山学院建校60周年,学校将开展系列庆祝纪念活动。为鼓励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,做好校庆捐赠工作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捐赠原则
1.自愿原则。广大校友、师生员工、社会各界(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人)均可以自愿自主向学校捐赠,学校不设定标准和额度。
2.专用原则。捐赠财物用于学校事业发展或校庆纪念活动,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管理受赠财物,专款(物)专用,接受捐赠者的监督。
3.公开原则。学校通过适当方式,向社会公开校庆捐赠情况和捐赠财物使用情况。
二、捐赠项目
1.资金:捐赠资金不限额度。
2.实物:(1)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、图书、交通工具、电器、艺术品、装饰品等;(2)建筑楼宇、园林景观(树木、花卉、草坪、雕塑、假山、奇石)等。
3.合作共建:共建院系、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(研究中心)。
4.捐赠校庆活动宣传广告、文艺活动等。
5.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其他有价值、有意义的捐赠项目。
三、捐赠方式
1. 资金捐赠可直接转存学校帐户,也可到校现金捐赠。
2. 资金之外的其他捐赠项目,可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商定捐赠方式。
3. 学校地方合作处负责统一接受校庆捐赠。
四、答谢方式
1.学校制作校庆捐赠纪念册,所有捐赠均列入学校校庆捐赠纪念册,由学校校史馆永久珍藏。
2.学校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。
五、捐赠办理
1.银行转帐(注明“校庆捐赠”)
开户银行:建行平顶山新城区支行
开户名称:平顶山学院
帐 号:41001551634052500587
2.校庆捐赠联系人:陈老师
电 话:0375-2659161/15803903863